你好,根据现行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你们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如果想要女方返还彩礼,需证明因婚前给付导致你生活困难,生活困难的证明你可以去当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另外,关于返还彩礼的数额还需要你举证证明,亲人或家属作为证人所陈述的证言在审理中是不能单独采信的。所以,你要注意收集除此之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