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班期间端产品时当时以为是腰杆闪了下、当时就给我组长请假出去看了下路边医生说没事就是闪了下腰第2天就好拿了点药吃、当晚我的腰杆就很痛、第2天我坚持又去上2天班因为是(星期六、星期天)到星期一实在是痛的很就去了医院看当时医生就叫我拍了DR片一看就是腰椎滑脱当时就在门诊治疗一月没见好转我就又住了一个月的院现在还是没见好转现在还臀部和脚还有点麻木的感觉我不知道还能申请工伤吗,我当时就找了我们领导他们说超了24时就不给我报工伤了、我不知道现在我还能报不、又该怎么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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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可以的。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30日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所以你们单位的说法是不合理的,你还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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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30日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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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审核工伤的性质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是个人或者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属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还应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另外,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两种情形,所支付的项目并不相同。王先生因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仅限于医疗费用,而不包括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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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含出院记录),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能证明受伤经过的证明材料(例如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视听材料需附内容文字说明)。
6.用人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材料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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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伤申请流程有哪些?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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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