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我因为名校**而在杭州**城买了房,却不想是个虚假泡影! 
2012年3月,杭州**区与**中学签约,据悉,**中学杭州**分校项目选址新区**新城区核心板块的杭州**城内。号称该学校将引进**优质师资与培养本地师资相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争取通过5至10年时间,做优做强**中学在宁波市、浙江省乃至长三角的教育品牌。所谓打造“省内一次性投资最大的超级城市综合体”杭州**城长期以此为卖点。
然而,2014年2月17日,新区管委会答复,**中学“过度超前”,已于2013年11月22日与**中学签订了合作协议”。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退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