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4年3月1日到南海**路**4S店购买**408 1.6手舒版 销售员开价147000 ,官方价126900+购置税10846+商业保险6000+上牌500 =138846 。销售员称多出的是公司另外收费。当时4S店是搞促销 1.6手舒是123800 踏青行活动优惠22000.因为本人第一次购车不了解 所以没追问销售员说的公司另外收费。4S店没现车 以135000答应订车。销售员称公司规定收取订金百分之10 向我索取20000元作订金 当我把订金交了之后发现收据是定金,销售员没有提过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最后要求我签一份合同 销售员称此合同无法律作用。整个过程就是销售员设法咋骗。 分三点 1.声称公司另外收费 2.公司规定收取订金 (**总公司没有规定此项目) 3.以口头承诺 没法律责任 要求买家签合同。 补充一点销售员还答应1-10可以交车 但是没有按指定时间交车 请问一下律师我可以要求取回定金 或者 %B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