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劳动合同,但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发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请问能否适用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来处理赔偿该事?
-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
您好,公司不愿意续签,应当按照工龄向您赔偿,即每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标准。
-
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本单位工龄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按工龄每工作一年赔二个月工资,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外或可争取其他款项,注意保留证据。若有后续问题可电话联系。
追问:公司违反合同法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但劳动合同期满,这算不算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
-
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要求公司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欢迎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