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兄妹三人。1988年父亲单位福利分房分的一套三室一厅(80平方)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1990年哥哥结婚,与父母同住,1991年姐姐出嫁,1992年哥哥工伤去世,嫂子进了哥哥的单位工作,1995年嫂子带着侄女改嫁,搬出了原住处。2003年父亲单位进行住房货币化改革,父亲买断了房屋的全部产权。2004年父亲脑溢血住院,全身瘫痪,加上母亲患有严重的风湿病,照顾父母的担子,落在我和姐姐身上。父亲清醒时,跟母亲、我和姐姐口头说过,房子过户给我,并把存折、户口本、身份证、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委托我保管,姐姐也同意放弃继承权,让弟弟(我)继承。2005年父亲不幸离世,丧事都是由我一手操办;第二年母亲也不幸去世,丧事也是我一手操办。由于家里接连出现重大变故,一直没有想去办理过户或继承手续。后来房屋一直对外出租,租金是我在收。最近,我想卖掉父母的房子,侄女还有继承权吗?需要哪些步骤和手续才能顺利卖掉父母遗留的房屋?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