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月请假4天,出勤26天,本月应发放工资:1135.33,伙食房租支出:329.33,实际发放:806。
201401:出勤23天,应发:1004.33,伙食房租支出:291.33,实际发放:713。两月工资合计:1519。另:扣11月工资多算:169,及备用金:250,实际发放应为:1100。已汇款
这样的计算方式合理吗?
进去上班时招聘里写明是包吃住的不用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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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法定标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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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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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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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佛山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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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