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当时协议离婚,孩子不到两岁抚养权归她,但也一直在我家生活,离婚没离家。但后来她把孩子带走了并一同拿走我的户口本和给孩子留下的一笔钱之后就躲避着我不见,也不让我在见孩子,商议无果绝对起诉先解决探望权问题,然后再变更孩子抚养权,因为她是外地户口,孩子现在三岁户口随我一起。之前也咨询过律师,但说法不一,有的是能在北京起诉,有的说要到她所在户籍起诉,也有的律师说孩子三岁起诉没意思,抚养权变更不了,所以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办,而我先要解决探望权的问题,随后在解决抚养权问题。我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手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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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探望权问题,父亲有探望的权力。关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几种可以变更的情形,例如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或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对这几种情形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可以判决变更。其实这样的规定也还是围绕了一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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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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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到法院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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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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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办理 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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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