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广州做景观设计的,当时和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是说基本工资 奖金的模式,奖金由项目负责人分配。但是到离开公司的时候都没有看到奖金具体是怎么分配的,也不知道多少,到最后老板却和我说,负责人分配的奖金都没有我工资那么多,所以我没有奖金。这认我很受不了,第一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问他,奖金大概多少,他说大概有2000左右。他自己明知道说过,却说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第二,项目负责人分配奖金,我一点都不清楚,公司也没有给我看过,这明显是隐瞒劳动者。第三: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说奖金要扣掉基本工资后。我工作过程中经常要加班加点,通宵,现在一点回报都没有,这明显不合法。请问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