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共有一子一女,八十年代初在上海农村建有宅基地房一套,八十年代末,姐姐出嫁本村,儿子我通过升学转为城镇户口。
九十年代初办宅基证时,户主写父亲,内附母亲和我名字,而立基人为4人。
2000年,父母购一商铺,写母亲名字。
2001年,父亲病逝后,同年,购商品房一套,写母亲和我名字。
2002年,母亲再婚,继父为城镇户口,无子女。
2009年,母亲和继父翻新部分宅基地房屋。
2010年,同村姐姐家宅基地房拆迁,得3套房屋补偿。
2012年,母亲立遗嘱并公证:她名下的房产全部归我个人所有。
2013年,母亲过世,同年继父也稍后过世。
期间,父母住部分宅基地房,剩余房间和商铺、商品房一直用于出租,租金也一直由母亲支配。
则现在宅基地房、一商铺和一商品房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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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商铺和商品房中有你父亲的份额,他没有留下遗嘱的,你姐姐有权继承他的份额。
追问:商铺只有母亲的名字,且父亲过世后十几年一直母亲出租打理,是否默认为已由母亲继承了?另外,宅基地房应如何分配?
解答:你好,没有遗嘱的,只能按法定继承。
宅基地房屋经过翻新,房屋产权属于翻建申请人,即你母亲,但你作为城镇户口,只能获得房屋使用权,不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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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继承你父母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子女均分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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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继承你父母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子女均分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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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话只能处理她那部分的财产。其余的可以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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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想问什么呢?需要帮助,可电或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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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继承人原则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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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想问什么呢?需要帮助,可电或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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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