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在2010年五月份被钻杆砸到,造成左侧胫腓骨骨折,公司没有给我们上任何保险,当时只给出了治疗费用,我当时没做工伤认定,现在我不想在公司继续干了,我可以得到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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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劳动局工伤保险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要求提供合同而无法认定工伤的,可先仲裁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后在确定可作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等待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级别确定赔偿数额和标准
3、双方达不成协议的 可提起仲裁,具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加强营养的需支付营养费、就医交通费,然后(不在那个单位工作的)是三金:一次性伤残、医疗、就业五级的64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的为55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为 45个月 八级为36个月,九级的为27个月,十级的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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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获得赔偿,你的情况我接触过,不知道是哪个单位?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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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