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两人有一六岁女,无共同财产和债务,因为是两家并一家的特殊家庭,婚姻期间双方一直住在男方父亲和我母亲名下的房子里,现在因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预协议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搬出现住房,离婚后还是要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想问下除了孩子的抚养费外,为将来不产生矛盾想在协议上对其现有家庭家具电器等进行使用分配,和生活上需要相互约束的细节等,像这样双方认可的协议是否被认可,若将来某一方不屡行协议内容,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解决呢?与诉讼离婚相比对其协议好的内容是否具有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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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但有些人身方面的规定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追问:现在男方同意协议离婚搬离现居住地,为不想离婚后和男方任有何瓜葛我让他放弃了孩子的探视权且不要他一分抚养费,但这不影响孩子有任必要的时候提出协议外合理的资金因为男方平时喜怒无常经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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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