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我的租赁合同是2014年3月26日到期租房协议里有一项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不得转租但我在2013年12月2日找到房东和他谈我要兑店事宜,他同意我出兑《我录了音》,然后我签下了我旁边的店面合同从2014年1月1日算起,现在房东又不同意我出租出兑了,这样我就损失了这个店面的房租和出兑利益 我也是兑多来的 我能和他打官司向他追赔损失吗我录的音能作为证据使用吗胜算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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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是书面同意否则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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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追问:谢谢 这样的录音证据能被采纳吗 他不同意我兑店 我不可能签下我旁边的店面哦 小本经营者将近四个月的房费12000 我兑这个店面时还花了不少的兑店费啊 真的是承受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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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