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员工自08年3月至09年3月是第一份合同,09年3月至13年12月是第二份合同,我想请教一下:13年合同到期我能与该员工不再签合同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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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续签,但需要支付经补金。。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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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是要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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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单位完全可以不再续约,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续约的话,员工可以要求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详细可来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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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续签,但需要支付经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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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签,但需要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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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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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签,但是要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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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是可以的,合同到期不续签,需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2、如需帮助,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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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签,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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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