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两个都是南充高坪农村户口,我落户女方家。第一胎为女孩,刚过2岁。第二胎已怀孕一个月了,能领到准生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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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件》之规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一)第一个孩子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独生子和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省辖市(地区)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境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力的独生女户;
(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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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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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直接向当地计生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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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咨询当地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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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地政策都不一样,最好直接咨询一下当地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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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