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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苏州一名日资外企职工,2003年至今,本月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我的工作地点由原来具体的详细地址变更为江苏省苏州市,我也请公司做过解释,但是不再修改合同,所以我咨询了劳动局12333热线,在签合同时候可否备注我的详细工作地址,他们回答可以,所以我就这样签了,但是公司说这样他们不接受,现请各位帮忙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4-02-21 19:17: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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