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日位于广西岑溪市当地的烟花厂爆炸,导致12人死亡16人重伤的重大事件,当地政府于11月22日对当地打火机企业发出整改令,事过1个月后进行验收,相关厂家均已验收通过,但政府依然不下正式通文恢复生产,2014年2月8日以来每天到厂巡查并要求公司装配监控系统与市安监局联网,2月15日所有监控系统均已与市安监局调试联网成功,且向当地政府提交的申请复工书,但至今依然不允许正常开工,口头回复要求过了二会之后,试问本企业及当地相关企业到底违反了公司法及宪法的哪一条,为什么开工时间都不能给予准确答复?如何向员工进行合理解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