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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9日起,位于永济电机厂小区别墅施工,至2013年1月,工程未完,开发商单方面停工,导致本人损失11万余元。其中,杨会生(发包人)与宋全新(合伙人)和合伙欺骗本人,杨会生仍有部分工程款未付清,如今无下落,宋全新私自将价值2万元的设备机械处理后,无去向。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否追回本人的损失,谢谢!

建筑工程
2013-07-05 18:07: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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