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了6000元押金,说合同签订退还,可是医院说一个月后退还
和苏州市人才市场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又和医院签订了岗位协议
合同时间为2014-3-1到2016-3-30试用期一个月,合同已经签订。
和医院签订的岗位协议里有一条为双方签订即行生效,还有一条为合同期间辞职要付违约金
我想问一下现在辞职的话要交付违约金吗?还有6000押金我现在能要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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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先交押金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回押金;其次,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有明确规定,你所说的情形不属于要支付违约金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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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押金是违法的,有证据应该退还,试用期期间可以辞职不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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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的押金,如果你有对方收取的证据,那么应该退还。辞职的话,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你们在合同里约定的这条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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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押金违法。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押金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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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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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