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为过错方,97年婚后购买住房1套,购房款中50%为女方婚前积蓄,2006年购买的捷达轿车1辆,儿子17岁。存款140万。目前协议:孩子和汽车归男方,房子赠与儿子,女方居住1年半后搬离,另行居住,孩子结婚时,男方搬离另行居住。女方分得45万元。女方对此协议不满意,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法院会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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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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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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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照法律判决,婚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儿子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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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具体法律问题免费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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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沈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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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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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具体的说明案情的
追问:男方为外地进京,有北京户口,女方为北京本地人,女方因离婚后没有地方居住,所以主要对房屋的分割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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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建议能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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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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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