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有工伤纠纷,经地方社会保障局调解双方都签字接受了调解结果。但单位房只赔付了因解除劳动关系后产生的应有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并未赔付我之前申请的未解除劳动关系前多产生的医疗费用、辅助治疗器械费、伙食补助、住宿租住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营养费等约6万元。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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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帮助可以联系的。
追问:仲裁结论中说我上述的赔付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配合到工伤经办中心办理报销,但是去了经办中心说只能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且手续不全过了时效期不予办理报销,叫我去找单位协商,单位就说我只是配合不管这么多。我该怎么办啊,当时工伤手续都是单位出面申请办理的,我这种情况胜诉几率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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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追问:仲裁结论中说我上述的赔付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配合到工伤经办中心办理报销,但是去了经办中心说只能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且手续不全过了时效期不予办理报销,叫我去找单位协商,单位就说我只是配合不管这么多。我该怎么办啊,当时工伤手续都是单位出面申请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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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调解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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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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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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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调解协议的内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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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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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