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亲弟要我合资一起卖了一家无产权店面营业房,面积是3层的大约有2800平方,他出资了百分之85要我出资百分之15,我的股份小所以他自愿写了一张合作协议给我,明确写出我的百分之15的股份是永久和终身的,只要这店在一天我就会有一天的股份,可经过了4年的合作很不快乐,后来我们双方达成并写下协议我的百分之15的股份安每年10万元的租金租给我弟开店,期约是5年,可在今年到期了,在这的新春时节他将我告上了法院要和我解除合作关系,第一次开庭我不愿解除并出具了他写给我的终生股份权的协议,他无话可说当庭他又提出了要析产并以我2005年我和他一起卖这店时的原始金要我退股,所以我们亲兄弟又将第2次上庭,我不愿安这原始股来退出,也不愿就这样被他赶出来,因为这些是我当时下岗时的扑偿金我才投入的,也是我下岗后现在全家的生活来源,我不知咋办,要是法院真判我析了产,我可在我弟亲自写给我的终身股份的协议中要他赔偿我一些吗。在有14天我们又要开庭了哦,我该咋办。
,还要按以前2005年进股时的价来和我析产,我不愿出来,这是我全家的生活来源,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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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照现在的价值析产。已经无法继续合作,以后也是麻烦还是一次性解决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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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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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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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现在的价值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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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现在的价值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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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才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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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没有问题,我要具体了解一下情况。如有不明,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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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在的价值来拆分析产,建议还是找个律师来帮你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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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