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先道声过年好!
有一事想向您咨询,不晓得你是否方便?
我父亲5年前过世,留有房产一处,现在我们子女主动想把房产更名到母亲名下(爷爷奶奶早已在父亲去世前过世),权衡了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和法院诉讼途径后,选择了走费用相对较低的法院诉讼程序。现在法院已经出具了调解书,原告是我的母亲,被告是我们子女(共4人),法院把标的估为6万9千元(说是依据本地区的房产评估价格估出的),诉讼费也是按照6万9千元为基础算的。
我想问的是,诉讼费是按照6万9千元计算,还是按照我们子女继承的房产份额(我查了一下房产继承份额的法律,自己计算应该是房产的5分之4)计算呢?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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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标的算,调解的可以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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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应按诉讼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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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应按诉讼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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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