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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2004届大学毕业生,于2004年7月31日进入宁波一家企业工作.毕业之前,我和公司签定了就业协议.但是到公司一年了,我才发现公司一直没有法人资格;而且公司也迟迟不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于是,本人于2005年8月26日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是企业人力资源部的人却说我应该赔付培训费.这个培训费有两万多块;说实在话,从我入公司至今天,我收入刚刚2万.由于生活和家里面需要资助,我欠了一屁股债.的确,公司曾经让我到全国各地同类型的其他企业培训.但是公司并没有声明这就是培训,也没有和我签定培训协议.要是知道要交这么多的钱,我才不去这个鬼培训呢.我感觉我就象被人踩了猫尾巴的猫一样.那种感觉啊,叫个沮丧.那位恩人救本人一把,本人拜谢了.

劳动纠纷
2005-08-29 02:38: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 谢谢啊.但是单位要求培训费的主张有无法律依据?我能否向单位主张赔偿损失?---------来自楼主
  • 会不会有别的费用需要我出啊?
  • 多谢各位前辈
  • 在这个问题中关键是,我目前的公司一直拖着不和我签定劳动合同,这个比较挠心……来自楼主
  • 根据劳动法相关的规定,不管你和单位有没有签定合同,只要你们之间存在用工关系,法院是可以认定劳动合同成立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动部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
    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要求你赔偿培训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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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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