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2月至公司工作至2012年8月底,此期间公司未给签订劳动合同,也款给购社保,2012年底公司一营运总裁找我谈话,内容为我被裁员,我于9月月初离开公司,但公司未给我出具任何书面解聘通知,且公司当年8月份工资和一部分提成未给发放,我在公司也有借款,12月底我到公司想结算清楚,但公司财务告诉我款算清,说算清后会给打电话,到今年7、8月份公司财务让我到公司结算,但因我在外地,就一直没去,但到13年9月公司寄来一从解聘通知,说因我矿工,开除了,我现在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还能主张哪些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