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遗嘱指定继母为我弟弟的监护人,我弟弟是4级智障,那她就一定是智障残疾人的监护人吗? 监护人是可以指定的吗?为何要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来监护。我们家和我母亲家的所有亲戚都不同意她为我弟弟的监护人,现在就连居民和居委会与片警都对她有看法,因为她是一个具有暴力倾向的老太婆,1月18日刚动手打了邻居。再说此人心术不正我和我弟弟还有她三人共同的遗产权利,而她却坚持要她一人去把我父亲的产权房卖掉后再分配给我。现在就连那个门钥匙她都换了,也不给我进去,拒不开门。那房子里还有我的东西呢。我现在可不可以上诉法院要求更换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