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3月份进公司上班,到六月没有签试用期合同,六月才开始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九月往后没有签正式合同,也没有保险什么的。从九月往后公司安排的加班工资是按照2000元底薪的1.5倍发放的,而我的工资是每月4500元,208小时计的。从9月份往后一直与公司领导商量交保险,至年底商量涨工和交保险,由于一再推脱,已经无心工作,至2013年1月22日离职。请问我要维护自己的几项劳动权益!谢谢律师给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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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单位违法在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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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保不属于受案范围。公司行为违反劳动法,你属于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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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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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