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农电工不仅浙江有,福建、云南等省(区)也有,这是电力企业规避劳动法律,带有歧视性的现行管理方式之一。因原派遣单位资质不够而改由有资质的派遣单位与农电工签订劳动合同,虽然社保不受影响,但牵涉到农电工“改换门庭”后,在后一家派遣单位若解除合同时经济补偿计算年限将“缩水”(前一家派遣单位工龄不能计入后一家的工龄)。因此,你们有权要求原派遣单位对你们先按工龄发给经济补偿,再改签新的劳动合同。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至于农电运检公司与供电企业的关系,经我上网查询,应该与供电企业分开,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是供电公司业务在乡镇的延伸服务性企业,专业术语即“下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