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父母从我未到一岁就将我放在养父母家。最开始说的断奶,此后从未将我抱回家。一直到我16岁从未拿过抚养费也未问候关心过,没有进行过抚养义务。生父母也没有说把我领回家,也没有说要送给我养父母。所以没有立任何收养的字据。
我的户口都是和我养父母在一起。现在我生孩子,让她帮我带孩子她也不肯。请问我有什么方法可以与他们解除关系,他们对我无抚养义务,我也不用对他们进行赡养义务。比如,写个关系解除字据。或者让双方父母写个收养条款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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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养父母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所以你与生父母还存在抚养关系,建议你最好协商解决,三思而后行,毕竟是他们带你来到这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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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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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一个收养协议,确定与养父母成为父母子女关系,并作一个公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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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生父母、养父母之间订立协议来确认收养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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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