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给提供了一种弹性福利方案可以用来换 商业保险或者用来储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发放现金.
请问律师我在离职时可否主张这项福利.
储蓄计划缴费年度 储蓄计划缴费金额 储蓄金预估发放日
2012 2014-03
2013 2015-03
储蓄计划领取条件:
员工在该计划下累积缴费年限满2个自然年(自然年即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满足3个月的等待期,即3月31日仍然在职,则该笔公司缴费将统一于当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若员工于3月31日前离职,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员工离职,员工均无法获得弹性福利储蓄金。
2012年储蓄计划缴费金额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后,将于2014年3月底发放。
2013年度储蓄计划缴费金额有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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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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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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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