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签了购房合同,开发商承诺可以公积金贷款并且所有材料交给了开发商处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到现在已经过了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没有任何主动的通知,打电话给置业顾问只是让等。我从侧面了解到,开发商是在前不久才在公积金中心立项,存在先以公积金名义卖房后立项的行为,而且没有跟我们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更改了合同约定的贷款银行。我现在想退房,不知道可不可以,如何界定责任。如果无法证明开发商违规,满三个月未接房,可不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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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房,但应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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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的购房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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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