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教律师先生: 对男方的长期非法同居行为,女方如果不离婚,法律是否有办法对这种非法同居行为进行惩罚?因为离婚不正是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

婚姻家庭
2008-04-03 21:07:0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他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能算是姘居,不构成犯罪;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构成重婚罪。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即使是你丈夫(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法院仍应据此判离。

    3、你作为受害者在离婚时,在分割财产等方面可以得到照顾,并有权获得精神赔偿。

    建议你学习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便能更好地保护自已应有的权利。
  • 刚刚看了萧律师的帖,我说的情况法律可以干预,怎样干预?女方必须起诉并提供证据吗?最好的结果会怎样?我觉得对这样的情况法律好象很软弱
  • 即不想离婚,那就多沟通吧。
  • 谢谢大家的回复,说说我的经历吧。。。
    我在高校工作,我和丈夫结婚17年了,女儿15岁,漂亮,懂事,成绩也好,应该是一个非常幸福美满的家。我们是大学同学,那时的我们都很优秀,那个年代高校里也还不允许恋爱,我们因此经历了很多风风雨雨终于走到一起,我们既是夫妻,也是朋友,我们的家一直是朋友们羡慕的。
    几年前丈夫在高校辞职,下海经商,我觉得我应该支持他去闯,我有自己的事业,有稳定的工作,无论他怎样,家庭生活应该没有问题。02年初,我因工作关系调往上海,女儿跟我一起到上海读书,我们分开了一年后,他来到上海开自己的公司,因为交通不便利,我们只有分别租房,女儿平时住校,只在周末我们全家才在自己的家中相聚。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据说这样的情况很多,所谓(5+2)的生活方式。他说他平时借住在高中同学家,我提出要去看看,他说不方便,我也就没有坚持。因为,在我们的夫妻关系中,我一向信任他,尊重他作为男人的尊严。这之后的生活中,我慢慢发现他对我对家庭的态度有了变化,我意识到可能出了问题,我很多次旁敲侧击提醒他,似乎都不见效。今年5月,在又一次谈话后,他提出离婚,他告诉我他与一个女孩子一直同居,这个女孩在他公司工作。他说这个女孩对他很好,没有别的要求,也可以不结婚,只是想让他告诉我她的存在。显然,他们知道,我的人格尊严决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一定会离婚的。我丈夫也确实这样跟我说。这不是在做个圈套让我钻?我忍着愤怒跟丈夫谈过很多次,他说他并不强求我离婚,但要坚持这样的生活方式,最好我能接受那个女孩的同时存在,对他来说,是脚踩两只船,哪条翻了都不怕。还说,“为什么人只能有一次婚姻?这么多人不是都离婚了?”还说,“将来等孩子大了,找个没人的地方,三个人一起生活。”这些话听起来荒唐,但符合男人的心理。他说他从小受父母管束很严,所以叛逆的心理很重,一旦失去了约束,他会很想去做这些出格的事,只要自己快乐。他也告诉我,这之前,他也有过情人,只是他从没想过离婚,那时他还在单位工作,他不会那样放弃家庭,现在真的是“条件成熟”了。从我丈夫的行为和这些想法,我可能真的应该考虑离婚,我完全可以独立生活。只是,我的确觉得非常气愤,他们不能这么卑鄙地欺骗我、利用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啊!另一方面,我也考虑到离婚对双方老人、对孩子的伤害,使我一直举棋不定。3个多月了,我一直冷处理着,丈夫仍然每周末回来,我也跟丈夫谈,希望他能回头,谈不通,就放着,我觉得我一直还算冷静,虽然内心的痛苦无以言表。前几天,我电话里找到那个女孩,我明确告诉她我不会离婚,希望她考虑自己的前途,也希望她不要无端地这样伤害我和我的家人,她说那是她这一代人的爱情观,我们显然没法沟通。愤怒时,我也想到过用法律来惩恶扬善,可是,咨询律师的结果让我失望,法律能做什么?律师说,这样的事情太多了,男人吗。。。我丈夫也说过,他不怕法律,大家谈崩了,判了又能怎样?
    我想我是可以不离婚的,随便怎样他都没有摆得上桌面的离婚的理由,可是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同样是煎熬啊!可是,离婚呢,所有的问题都由我一个人担了,孩子老人的安抚,今后独身的生活。。。这算什么呢?
    我是个非常看重感情看重家庭的人,经历了无数次思想上的斗争,我还是想,不管怎样我应该为婚姻的回归做自己的努力,可是,眼下这种情况,我怎么能让他回头?三个人都在僵持着,尤其他们俩人都不跟任何朋友谈这件事,毕竟是阴暗的啊!碍于他的面子,我也没有告诉我们圈内的朋友。我能找到那个女孩的父母,他们的干预或许有用,只有她离开,我们夫妻才有可能来修补,如果他能回来,我仍能接受,真的不能过,我也能认了。只是我如果真的采取什么行动,大家可能就全搞僵了,弄不好真的要上法庭,我有时也真想硬下心来结束这一切,可是真走到这一步,法律真的能帮我做些什么呢?
    真不知道怎么中年遇到这样的难题,我一直自信自己是可以驾驭婚姻的,可是,一把流沙,握紧了会漏,不握紧不是也漏了?真的困惑,这世道还有什么可以长久吗?
    从没关注过有关婚姻的法律问题,更没想过自己会要面临离婚,这两天浏览一些相关网页,才发现这样多的人身陷其中,这个世界疯了,价值观道德观全变了。在人生的这个坎上,我没法判断怎样做才是正确的,很想听听大家的建议,同时也想请教,如果真的走到使用法律,法律能做什么呢?
    再一次感谢大家!
  • 谢谢答复,我懂了 :)
  • 我何第6楼的经历很相似.他们故意告诉我他们的存在好让我先提出离婚,因为我们没有共同财产.这样他们就不要付出什么(他们并不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现在我正出在离与不离的两难境地,而且我的孩子还太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长期非法同居行为属实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湖南孙律师
    电话:
    网站:湖南公司法网http://sunbiaohua.fyfz.cn
  • 应该适当考虑离婚及其所带来的后果。
  • 很全面,赞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长期非法同居行为属实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