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求您咨询一下! 我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在淄博租了个门面做快餐, 租赁期限是五年, 房租每年五万五千元, 现在经营不下去了想终止合同! 原因是在开业的第十六天政府修路修了四个多月, 开业那半个月生意很好, 一修路封路生意就直线下降了很惨淡! 一直熬到现在实在撑不住了! 和房东协商终止合同房东不同意, 房东说终止可以必须交合同规定的违约金五万元, 说明一下这一年半都处于亏损状态我根本拿不出钱来交下一年的房租才撑不下去的! 请您帮助解答一下我该怎么办?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