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实行四班三运转,由于白班跟中班各有半小时的吃饭时间,但是吃饭是同一岗位互相替换着吃,并不耽误任何工作,可是夜班却要扣除一小时的出勤(就是白天吃饭的时间),夜班没有吃饭时间,这样干一年等于还要欠单位的班,请问这样合法吗,谢谢您能回答,替所有员工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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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公司应当给予劳动者合理的休息时间,虽然劳动法没有规定具体的休息时间,但是也违背了劳动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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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你所讲情形是不合法的,如果单位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考虑一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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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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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