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6岁多在小学上一年级,同班同学在课间时把她推倒,脸部磕在了多媒体教学桌角,到医院缝了3针。事发时班里没有老师,且医生说会留下疤痕。请问责任由谁承担?我们该取得哪些方面的理赔?我们该怎么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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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学校和推到她的同学的家长,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孩子家长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
追问:律师您好,如果我们想和对方家长及学校协商解决孩子破相的问题,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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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结果,主张侵权学生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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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由对方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在管理上监管上有责任,学校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要看具体情况,要看过错程度.伤残鉴定要到鉴定机构做,由法院指定或诉讼双方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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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到伤残鉴定部门鉴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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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