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我们2012年签单的老客户,2013年我们仍然有提成,但2013年3月份,公司出台新政策,必须完成新政策下的任务量,才能拿到老客户的提成。由于新任务量比之前的任务多出了不少,所以当时讨论时,大部分销售同事是不同意的,但公司强制要我们签字,不签字的同事几天之内就因为各种原因离职或者被离职了。由于几方面的原因,最终我在协议上签了字,但绝对是不情愿的。到13年截止,由于没有完成新任务,公司扣掉2013年全年的提成,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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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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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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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