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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工作。从2006年进厂到2013年12月到期。但是在13年5月份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协议到期是14年6月份,在12月份公司终止了我的合同这种情况公司如何给员工赔尝?谢谢!

合同纠纷
2014-01-03 09:10:5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自入职之日起计算工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一年一个月工资。
  • 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详细情况欢迎当面咨询或来电咨询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7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需要补偿你14个月工资
  • 可以要求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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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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