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姊妹5人,自老爸98年去世后,我大部分时间陪老妈,老妈是离休干部,有退休金,老妈平时的开支就由我来负责去银行打理,必定老妈的工资不是我的,处于对老妈的工资负责的心里,自己都有笔记,最近几年因为老妈的工资有活期存折,在外地开支就直接将工资打到存折上,于是我就直接复印存折,这样更透明更具体,去年春节,我嫂子拿刀到老妈那里要钱,说不跟老妈要钱,是我们大家欠她家的钱(实际上我们全家多年因为她不善待老人都不和她来往},必须拿出15万才行,不然就没完。之后大家考虑要过年了,即使给又不是外人,她有2个儿子,就把老妈仅有的10万元给了她{期间有中间人作证,以老妈馈赠儿子的形式要我哥打了收条}这次,她找我以我独吞老妈钱的名义还有她强加原因要我给她银行卡上打20万,不然就毁我全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她不怕死,并她家老2已经调集人准备过年打架,她把银行帐号抄给了我。
-
对方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你有权报警处理。
-
报警处理,依法解决。
-
你可报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