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36岁,现是再婚,和现在的老公育有一个女儿,才5个多月,他有二个儿子和前妻的,我有一个女儿是和前夫所生,我们现在因为生活方面的种种不合,想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们现在在螺蛳湾经营着一间店铺,做卫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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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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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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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诉讼离婚,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孩子按照有利于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进一步咨询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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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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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