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律顾问:
您好!
本人与2012年10月24日在建设银行购买了该行推出的国债产品,购买金额为100000元,期限1年,结果由于该行业务员的误导行为,为本人购买了基金,并且在这个过程中造成了财产损失。现将事件发生的具体内容描述一下:
2012年10月24日本人去该行办理业务,一男业务员向我推荐了一个一年为期的国债业务,当时该男承诺没有任何风险,一年以后会拿到本金100000元和5000元以上的利息。后来该男接待其他顾客,让一位名女业务员接手办理,该女业务员也和我介绍这个业务并且向我承诺没有任何风险,钱款一年以后会连本带利返还,因两人口径一致,本人在推荐下就购买了该国债产品,当时银行只给我一张收据。
2013年10月28日到期后本人去提款,该行一位业务员查看后告诉我买的不是国债而是基金,并且本金和利息都不能全额提出。我找到该男业务员核实当日情况,该男已不承认2012年10月24日和我承诺的业务。由于事件间隔已达1年,已找不到当时的监控录像还原现实!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该行给我拿出一张名为建信纯债债券基金风险提示函和一张名为银行领卡签收单。
我请求法律援助,因为缺乏证据,现在银行不愿意理赔,请求律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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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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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十分感谢您的第一时间回复,可是现在缺乏证据,起诉解决会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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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