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合同里写明如买卖双方有一方违约将赔付全房款的20%,已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在我签署合同的第5天(合同还没有走到银行面签)卖方不想出售此房(构成违约),卖方同意返还定金3万、赔偿违约金3万、中介费2万(我签合同时已交给中介)。中介公司承诺我可以在下次购房时使用,但不能退还。问题:
1,中介费是否算已发生?如果卖方向中介起诉索要中介费,我就不能在下次购房时使用了,卖方胜算多大?个人觉得既然能轮到下次使用,为什么不能退还呢,应该算未发生?
2,解约合同如何写?我现在目前想写:甲方(卖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拒出售此房造成甲方违约,甲方赔付乙方(买方)违约金8万元整。乙方和丙方(中介)都空着,但我怕卖方不同意,他应该要求写明细,但我又不想写明细,因为卖方不知道我下期还能用,怕他找麻烦,我该如何去写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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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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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属于已发生的费用。中介费能否返还应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
中介的承诺,你可以要求中介给你写个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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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介在合同中写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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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用是否发生要看你和中介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你可以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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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已经构成违约,如因个人过错造成,中介不承担责任,中介已经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如想协商解决签订合同,我建议委托代理,以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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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中介费属于已发生的费用。中介费能否返还应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
中介的承诺,你可以要求中介给你写个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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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2万元的中介费变成其他费用或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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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