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老公和别的女人开房详细记录,离婚时可不可以作为他是过错方证据?如果判定他是过错方,财产分割时我可以要求法院多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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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话,当然是证据。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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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见,无过错方的这项权利与其它权利一样,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符合上述四项法律规定之一,无过错方才能提起损害赔偿,除去上述规定的四项,其他过错行为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不能成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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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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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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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困难,除非他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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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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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