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老公房,90年左右原拆原回的,当时参加户口分配的有我外公、外婆、小阿姨以及小阿姨女儿。后来陆续这个房子中迁入了其他七个户口,分别是我母亲、我,我小姨夫、我姨妈及其一家四口人。目前实际居住在这个房子中的是我外公外婆,小阿姨一家三口。请问现在我小阿姨和我外公外婆不和,想要和我外公外婆分家,她要拿50%的房产权,合理吗?在上海我母亲无房,目前租房居住,但在外地有房,是回沪知青。另外我外公外公现在想改房屋的承租人,不想经过我小阿姨的同意,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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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租房属于使用权房,你小阿姨说要拿回50%产权这个说法不正确。
追问:我的意思是作为使用权房子卖出,她要求拿50%的诉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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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承租人,需要你小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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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承租人,需要你小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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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承租人,需要你小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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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屋取得的来源,各50%份额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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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承租人,需要你小阿姨同意。
追问:请问如果我外公外婆去世,遗嘱指定承租人而我小阿姨又不同意的话,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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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具体说明一下“外公外婆想改房屋的承租人”一事吗,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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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这个房子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使用权房谈不上产权。至于变更承租人,那是承租人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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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承租人需要成年同住人同意的,否则无法办理。还未买下是政府产权,任何人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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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下了吗?没买下不存在50%房产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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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