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于2013年8月8日上班期间因工受伤,同事送我到医院治疗,经医院照X光后结论为小腿腓骨线型骨折,并踝关节软组织损伤(X片及医疗鉴定书均在),未住院就医,医生也未要求住院,故回家休息4个月后,骨折基本已恢复,但软组织还未恢复,影响正常行走,但迫于公司压力回公司上班。情况如上,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律师您
1、由于当时受伤行动很收限制,我没有申请工伤鉴定,同时自己也不懂,另外公司也没有为我办理相应手续,我想请问我还能申请工伤鉴定吗?还能申请工伤补偿吗?
2、我工伤之前的每月工资4000元,公司在我工伤第3月开始,将我工资下调为3000元,第4月将我工资下调为2500元,这种做法是否违法,如违法,我是否申请补偿?
3、公司在明知我腿未完全恢复时,强行要求我回公司上班,如不同意就请我“另谋高就”,是否合法?
4、由于以上原因,我想提出辞职,但我合同期限还有半年,我应承担什么风险?同时,公司对我的工伤是否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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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在你应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具体包括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公司现在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等工伤处理完毕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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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鉴定。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委托有经验、诚信负责、收费合理的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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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法,要根据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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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立即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评残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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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工伤后如果不能担任以前的工作而变更岗位导致工资降低,单位与你事先协商是可以的,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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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