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爸爸在苏州太仓为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式打工,当时没有订劳动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我爸爸右脚被重物砸中。事后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右脚大脚趾末端关节粉碎性骨折,当时打了石膏,2个月后石膏拆掉,勉强能走路,可是后来脚趾发肿,去医院复查,检查结果是陈旧性骨折。现在距受伤已经5个月了,复查结果还是陈旧性骨折。请问这算是伤残吗?如果是十级伤残,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现在老板把责任推向施工队,我该怎么维权?盼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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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是要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劳动者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然后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如果单位不愿意申报工伤,劳动者自己也可以申报。补偿金与你父亲的年龄和收入有关,如果鉴定为10级的话估计可以获得各种补偿1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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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具体赔偿数额与工资收入及年龄有关,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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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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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申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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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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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赔偿金额在5万到12万,具体数额需要结合你的年龄和实际工资来算,先协商,协商不成,提起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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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