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伤致使左腿髌骨骨折,右脚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右侧第四,五肋骨骨折。现我妻子在护理我。她与我在同单位工作。请问她的护理费是根据原工资还是工伤标准的自理能力判定?请问生活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是同一个吗?还有劳动能力签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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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当按减少的工资收入计算护理费,劳动能力及生活处理能力鉴定待病情稳定后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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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来要求赔偿,需要帮助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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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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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先申请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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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鉴定建议您越早做越好,护理费可以依据妻子的工资收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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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