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汉有一套商品房委托房产中介进行了买卖(2013年8月份签署的买卖合同,因我的房产权证11月份才满5年,约定在11月份过户,并于8月份协助买方及中介在银行办理了贷款申请等事宜,买方房贷申请审核在9月份已通过)),我们在2013年11月18日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方一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抵押等事宜),本人在当天收到了买主的首付款35万(房屋买卖交易净得价75万,订金交了5万,有2万在中介作为什么物业费用清算抵押,买卖交易中的其它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剩下的35万买方是委托的中介办理的二手房房贷,合同上签订的尾款是在银行收到权证抵押后3个工作日(遇双休日顺延),现在远远超过了3个工作日,我多次催促房产中介,中介回复年底银行资金紧张,所有审批完的房贷都停止放贷,要等到2014年1月15日左右。我在11月18日过完户之后,中介就把钥匙交给了买方,并且买方已开始在对该房进行装修,请问中介是否违约了,因为买方是委托的中介办理的房贷,另外银行年底拒绝放贷是否也属于违约?我在这么长时间未收到35万的尾款对我造成的损失我是否可以从法律途径来处理此事?如何处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