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三月份接的工程,由于甲方材料供应不上和大包施工速度进展缓慢,我们去年工程停了三个月,九月又重新干的,到年底没给我们工程款,说已经付到了百分之八十,今年我们又来四月份我们干了俩月,又是材料供应不上,只给了我们每个人两百路费,到今年九月,说月末交工,后来拖到现在也没说交工,我们的工程款也没有给我们结算,去年水电甲方从二十每平米长到三十,没给我们二包向一分,工期脱了两年,依然没给我们结算工程款,请问他们那些违规?那些不合法?我采取那些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