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举行婚宴,未领结婚证(农村习俗一般认为举办婚宴即为结婚)。男方在外打工,女方为一普通家庭妇女。男方死亡获得一笔赔偿金,男方父母将赔偿金及男方生前工资全部取走。男方和女方有一个已经一岁半的男孩和一个未出生的孩子。问:1、女方个人能分得男方生前的工资和死亡赔偿金吗?如果能,可以分得多少?2、两个孩子可以分得多少份额的遗产?3、如果女方不要未出生的孩子,一岁半的孩子可以分得多少遗产?4、女方和男方父母均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大吗?5、女方为一普通家庭妇女,没有工作,男方再世时的工资可以算作同居时候的共同财产吗?6、如何让女方可以多获得一点遗产(可不可以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判决她们的婚姻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