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女约10年前被R诱骗,于2000年为其生下一子.后知R已有家庭,R答应与妻离婚,但至今没有.Y带孩子生活.后来R失业,R有房产两处,其中一处以其妻名义购置,R为女儿在杭州购房一套车一辆.R既不抚养孩子,也不给Y任何承诺,并以死要挟Y不能嫁人.R已近60岁,身体有病.
1、Y可否向R要求生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2、Y可否向法院起诉R重婚罪。3、若R有不测,孩子有否继承权,可继承哪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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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可否向R要求生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2、Y可以向法院起诉R重婚罪,但如果Y在得知R有妻室后仍与其同居的,则也是重婚罪犯。3、若R有不测,孩子有继承权,可继承R死亡时所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其份额一般情况下与R妻、女、父、母相同,但如R留有遗嘱则按遗嘱,并可适当考虑必要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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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可向R要求孩子的抚养费,Y可否向法院起诉R重婚罪,若R有不测,孩子有否继承权,继承属于R部分的财产,需要和R的妻子和女儿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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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比较复杂,直接委托律师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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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